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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你关心的社保问题,都在这里


2022年7月26日,无锡人社参加中国无锡政府网访谈直播,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韩永以“兜牢民生底线 强化保障能力”为访谈主题,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条线工作,就无锡市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重点政策进行解读,详细介绍我市全民参保、无保障人员排查、贴息续保及工伤预防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解答了网友关心的社会保障政策和经办的热点问题。


以下为访谈实录,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内容吧——


主持人:韩局长,社会保障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无锡目前社会保障整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韩局长:我市根据“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方位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截至今年5月底,市本级企业参保人数达到297万人,工伤参保人数270.56万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稳步提高,2021年我市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3129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585元。


主持人:据我了解,目前我市的社会保险参保率还未达到100%,对于那些游离于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人,有没有什么办法将他们也纳入社会保障呢?


韩局长:2021年,我市创新推出了无社保人员摸排进保行动。通过数据跑腿、信息交互的方式,主动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横向联系,精准匹配死亡、司法在押、出境未归、低保、特困、享受重残补助人员等各类信息,初步排查无任何社会保障人员5478人,经过多轮比对,最终形成人员底册1061人。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详细了解家庭情况、无保原因,剔除出国定居、外省领取待遇等情况,最终精准核查无保障人员182人。


针对这182人,我们分类梳理无保成因,针对家庭困难,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落实“贴息续保”新政,由政府为缴费困难人员贷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全额贴息;扎实开展社保帮扶工作,由政府为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帮助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针对到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况,通过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方式,达到领取退休待遇的条件;针对参保意识薄弱等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等新媒体、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线下宣讲等多种渠道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并在学习强国、《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上发布,有效提高摸排进保政策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工作过程中,为方便年纪大、行动不便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提前整理好相关政策文件、表格材料,主动上门为其现场办理一次性退休申请、待遇享受等手续,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帮助参保人员尽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韩局长,您刚提到一个“贴息续保”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是否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韩局长:“贴息续保”就是由政府提供贴息贷款,帮助困难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 “贴息续保”政策,保障本地户籍大龄困难断保人员“零压免息”续保。2021年,在原有“贴息续保”基础上再次升级,将信用贷款升级为担保贷款,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截至目前,市区共有182人成功办理此项政策,38人正在放贷审核过程中,累计放贷授信总额910万余元,其中20人已经通过享受政策成功办理退休手续。市区符合“贴息续保”政策目标人群社保接续率已达66.36%。


为了更好地推广实施“贴息续保”,我们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科学施策。“贴息续保”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人员由于个人信用瑕疵、办理手续繁琐等问题被拒之门外,导致原有政策效应变窄,惠民政策并未落到实处。围绕此项堵点问题,我市各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将个人信用贷款变更为政府担保贷款,市政府设立首期300万元担保基金,按照1:20放大贷款余额,即可提供6000万贷款授信,为部分有信用瑕疵人员提供增信服务,解决部分人员无法通过信用贷款进行续保的问题。同时针对手续繁琐问题,取消配偶签字环节,相关借款材料仅需主借人签字申请办理。


二是坚持效用为上,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宣传环境,建立多媒体联合宣传升级版“贴息续保”政策工作模式。通过“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服务大厅、《无锡日报》、《江南晚报》、“梁溪之声”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受众知晓度。举办全市“贴息续保”三方协议签约大会,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让广大断保人员进一步知晓政策,并结合社区“两节”慰问等工作,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为提高新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已享受政策且成功办理退休的人员现身说法的方式去宣传政策,我们还制作了短视频,在社区及个社保办事大厅进行播放。


三是坚持从严要求,推动服务落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让“贴息续保”政策真正飞入贫困群众家。一方面,杜绝“撒芝麻”式的工作作风,充分利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人社工作平台,按照入户到位、动员到位、申请到位的原则进行入户宣传,精确动员到每一位符合政策的对象,使其能够及时享受到贴息缴纳社保费的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不搞“大路货”式的统一经办,在入户动员时,工作人员当好“解说员”,为贷款对象算好“明白账”;一次性告知政策,申请人“预约”办理,约定时间、地点、方式个性化定制经办;社保中心协调经办银行、保险公司提供“一条龙”“一窗式”服务。


主持人:上半年无锡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很多企业表示生产经营压力大,我们社会保险方面有没有什么助企纾困的政策?


韩局长:疫情以来,国家和省政府出台了一揽子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我市目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实施期限。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和新增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




主持人:这个社会保险费缓缴的政策享受的前提条件什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韩局长: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直接申请缓缴。17个新增行业的困难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


为了方便企业,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目前线上线下都可以申请缓缴,线上通过“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下可前往各区社保办事处柜台申请。


主持人:现在很多效益较好的企业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韩局长能否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企业年金?


韩局长: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通过年金计划中“权益归属”的设定,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起到留住人才、长期规划的目的。


主持人:现在有很多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纠纷是关于工伤的,大家对工伤的定义可能不是特别清楚,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韩局长:工伤认定的情况比较复杂,我来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我们工伤认定工作也都是根据以上情形来进行的,大家可以对照以上内容自行进行初步判别。




主持人:工伤预防工作是近年来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的一个新名词。对于工伤预防,主要是指哪些方面的工作,与企业、职工具体有些什么关系,这方面您能给我们作个介绍吗?


韩局长:工伤预防是整个工伤保险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多形式、多类型的工伤预防工作开展,能够有效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发生率,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为助力产业强市和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工伤预防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培训和宣传。其中,针对企业、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工伤预防工作的重点。以今年无锡市区的工伤预防培训工作为例,不仅有面向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有面向工伤易发多发企业开展的现场互动与持续改善式培训。另外,还有多个专项培训,如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职业健康风险防控重点企业开展的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同时,作为与新媒体技术相衔接的工作探索,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方面的网络直播培训。关于工伤预防宣传,主要是指政策宣传、氛围营造、知识普及和工伤保险方面的答疑解惑。下半年,我们会编制发布无锡工伤认定领域的典型案例,并据此组织巡回宣讲,届时广大企业和职工朋友可以关注我们的信息发布,就近就便选择其中的场次进行听讲。


主持人:好,感谢韩局长专业的回答,让我们对社会保障的各方面政策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来看看网友都有哪些提问。这位网友咨询,他目前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了,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如何办理?


韩局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不足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这位网友是一位核酸检测点的志愿者,想问一下如果在检测过程中感染,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韩局长:根据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下人群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一)财政经费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医务、防疫等一线工作人员,包括直接接触新冠肺炎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等。


(二)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指派或者委托的以及其他具有疫情防控职责的单位指派的下列人员:


1.进入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定点隔离区、疫点等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场所,开展或者协助开展新冠肺炎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技术分析、隔离治疗、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工作人员;


2.转运或者协助转运新冠肺炎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一线工作人员;


3.其他直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现场调查处置人员、交通卡口值班值守人员、口岸检疫人员、动物防疫人员、一线新闻采编人员、抽调借调的专门从事一线疫情防控处置的人员、社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等。


(三)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或待排查病例的医疗机构等工作场所,面临职业暴露风险、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医院感染的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等。


(四)国家、省、市明确应纳入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范畴的其他人员。


主持人:韩局长,这是第三位网友的问题:我从单位离职了,社保缴费也停止了,这会不会影响我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和数额?我需要怎么做才可以让养老保险不中断?


韩局长:这位网友,第一,如果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要及时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就应依法参保缴费;第二,如果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后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主持人:第四位网友咨询,他身边有很多人包括他自己,在好几个省份、城市有过参保缴费的经历。现在已经四十多岁,将来退休后,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


韩局长: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第一种情况,如果参保人员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种情况,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第三种情况,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第四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各位网友,时间过得真快,我们这一期的专题访谈即将进入尾声了。感谢韩局长做客中国无锡政府网站访谈栏目,也谢谢广大网友的踊跃参与。


韩局长: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访谈的关注和参与,对无锡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7月25日,今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已调整并补发到位,接下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等政策也会陆续出台,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欢迎大家及时了解。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