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政府机关办事相关业务流程方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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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政府机关办事相关业务流程方式

一、社会保险

(一)职工社会保险征缴业务

1、提倡“网上办”

(1)市区参保单位申报人员增减业务

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在登录中选择【单位登录】,即可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增减、缴费基数变更申报等业务。

(2)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查询业务

①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登录中选择【个人登录】,即可进行查询;

  ②登录“我的盐城”手机APP,选择【社保】→【社保缴纳情况】。

2、引导“预约办”

(1)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预约电话:0515-80500207

(2)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包括参保单位社保开户登记、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预约电话:0515-80500213  0515-80500012

(3)社会保险征缴结算业务(包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社会保险补退费结算等)

预约电话:0515-80500211  0515-80500219

(4)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续保业务

预约电话:0515-80500209

(二)企业养老待遇核定业务

受疫情影响暂未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核定手续的,可以延期办理,不影响享受养老金待遇,按规定补发。

咨询电话:0515-80500225

(三)企业养老退休审批业务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先通过电话预约登记,待疫情结束后持相关档案材料到社保大厅二楼补办退休审批手续,逾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手续办结后次月补发退休金。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急办,可提前电话联系咨询预约,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二楼B区一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15-80500768  0515-80500031

(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暂停办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登记及其变动申报。具体恢复办理时间,等待通知。

2.保证退休人员待遇预发。当月新增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后,由单位经办人员电话申报,相关资料邮寄报送。3.如有急需办理的业务,请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后期办理

  咨询电话:0515-80500062 0515-80500060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1.可以通过下载“掌上城居保”手机APP自助办理参保登记、养老金申请、个人账户查询、信息变更、缴费暂停、缴费恢复等业务。

 2.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完成选档缴费。

咨询电话:0515-80500319 0515-68010315

(六)工伤认定、鉴定业务

1.为我市疫情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绿色便捷服务,用人单位可以在工伤认定规定时效内先通过电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2. 已受理的一般性工伤案件,因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中止工伤认定,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3.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集中鉴定,具体集中鉴定时间,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疫情控制情况适时通知单位或工伤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效顺延。

咨询电话: 0515-68010748

(七)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继续直接发放至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银行账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定期待遇继续发放。新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可以在疫情消除后再行办理,并补足应补发的待遇。

2.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可以在疫情消除后,前往工伤经办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15-80500050  0515-80500227

(七)社会保障卡业务

1.社保卡挂失

临时挂失可通过盐城12333自动语音、“盐城人社”APP、“我的盐城”APP、“盐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四种不见面方式办理;正式挂失时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就近到社保卡卡面标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2.社保卡新办

如不急用,可延后办理;也可通过“盐城人社”、“江苏政务服务”、“我的盐城”等手机APP或“盐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办。

咨询电话:0515-12333  0515-80501840

二、人才就业

(一)求职招聘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缓组织各类大型现场招聘活动,暂停组织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求职者可通过盐城人才网(www.ychr.com)查询当前已登记用人单位主要招工信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开展求职招聘。

咨询电话:0515-88312408 0515-69085008

(二)人事代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业务

1.疫情防控期间,档案查询、申请调档函、档案转出、依据档案出具证明、复印档案材料等业务可线上申办。申报人员将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及需求发送至服务邮箱,申办相关手续。线上申办服务邮箱地址:huazb@163.com;人事代理线上申办邮箱:419425096@qq.com.

2. 对档案材料归档、代理单位离职档案移交、档案查阅、单位代理、个人代理等业务延缓申办。涉及到时效性问题,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不影响申请人的权益和待遇。

咨询电话:0515-68609426   0515-88198709

(三)人才政策咨询和人才绿卡申请

疫情未解除期间,人才绿卡可网上申请,网址为: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人才专栏的“515人才”子栏目。暂缓办理人才绿卡线下发放业务。

咨询电话:0515-88198601

(四)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受疫情影响暂未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的,可以延期办理,不影响享受失业金待遇,并从领取失业金当月起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0515-88312032

(五)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业务

1、暂停开展各类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恢复时间根据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暂停窗口办理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登记事项,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

咨询电话0515-88241224  0515-68609413

(六)职业技能鉴定业务

1.暂停各类线下技能培训,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培训、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恢复时间根据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20〕8号)要求,原定于2020年3月开展全省技工院校计算机统考、技工院校学生技师统考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等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暂停,鉴定时间根据国家及省疫情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3.暂停窗口当面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含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线上办理途径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咨询电话:0515-88156583

三、劳动维权

1、拨打全省统一劳动保障监察热线12333或者拨打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2、邮寄举报信息至您所举报的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

3、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办事服务”的“材料下载”,下载《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签名按上手印,邮寄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

4、扫描二维码登录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