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怎么贷,方法都在这里
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首先你需要有公积金的贷款资格。个人是没有权限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只能以单位的名义缴纳,如果你的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的福利,那么代缴是你最好的选择。不管是代缴的公积金还是自己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是具有贷款资格的。委托代缴公积金是非常常规的业务了,但您委托代缴公积金的公司必须是正规合法的人力资源公司。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首套房利率首套房只有3.25%。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真的太划算了。以商贷70万,贷款3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将近30万。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会综合评定你的征信、收入、银行流水、公积金贷款资格。公积金贷款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不管你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还是直接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中心不会直接和个人去对接,你都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根据流程一步一步去申请操作,最终收到公积金放款通知,这个事情就结束啦。
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贷款人已经缴纳公积金,且截至贷款申请审批时连续缴纳不低于12个月(各地缴费时间要求存在差异);
2、贷款人已经按要求支付当地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一般为总房价的30%);
3、贷款人当前没有其他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信用情况良好,且有稳定收入;
5、贷款人同意将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进行抵押。
满足了以上的条件之后,即可申请到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具体可申请到的最高贷款金额各地规定不同(例如最高贷款70万,北京最高贷款120万)。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申请到最高贷款金额,具体可贷款额度还和自己的账户余额及缴纳基数相关,具体可在贷款前通过工作人员查询具体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多少?
首付比不再统一20% 普宅35% 二套非普80%
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将直接影响着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
从低至高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的贷款额度如何界定?最高可申请多少?
根据新政,公积金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也就是说,一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当他刚开始工作、缴存第一年公积金的时候,只能贷款10万元。然后每年增加10万元。当他缴存到12年时,才能贷款到公积金贷的最高额度12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也就是说,当您缴存到1年零1个月的时候,认定的是您缴存了2年,可以贷款20万元。
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也就是说,丈夫是7年,妻子是5年,那么也只能贷7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多少?对借款人的收入是否有要求?
此次公积金贷款调整了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另外,新政规定,在减去了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公积金贷款:
1、查询贷款资格:告知售楼部或者自己的贷款经理自己需要公积金贷款,一般其会为你查询是否满足贷款资格及具体可申请额度;
2、准备资料:按照要求准备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结婚证、收入证明、信用报告及贷款合同等其他要求的资料;
3、贷款申请:携带资料前往指定地(银行或者公积金办事处)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资料并填写贷款申请等;
4、贷款审批及签约:贷款申请审批无误,会通知你进行签约,按照要求签订贷款合同即可;
5、房产抵押:携带要求的资料,前往指定的抵押点进行担保抵押手续办理;
6、放款后还款:等待银行放款,收到贷款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对应还款即可。
各地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及要求会有些微不同,具体需要与当地工作人员的确认信息为准。
公积金可以用于买房贷款,也可以提取出来使用,公积金最大的作用就是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有买房需求,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来进行计算,我国央行规定了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3.25%,若是采用加点的方式也通常不会超过3.8%,贷款利率非常低,但是也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要求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如果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要求在贷款时公积金已经连续6个月足额缴纳,满足这一点并不难,如果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6个月,那么就可以满足这一条件,有的地区规定连续较长时间为12个月,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
3、 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那么夫妻双方都不可以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征信记录良好,债务较低。
5、 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0年,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低于房子,扣除首付后的总额,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加上商业房贷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非成套住宅、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市户籍,在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比例、额度及年限均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注:1、所购房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为联名购买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个贷率)挂钩,通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根据“个贷率”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记录。
2、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借款职工家庭在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内记录的贷款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4、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人可向贷款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委托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委托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授权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 委托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 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委托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银行复审
委托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委托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 银行抵押登记
终审通过后,待相关部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人向委托行进行贷款咨询,委托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存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
6、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委托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授权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委托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委托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银行复审
委托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委托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第八步 银行抵押
委托行和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第九步 银行放款
贷款抵押担保落实后,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委托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原商贷主借人即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存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以及截止商转公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贷款期限证明;
7、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委托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授权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委托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由委托行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单身声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 经委托行确认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五步 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第六步 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银行复审
委托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八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委托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九步 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委托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十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向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并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携本人身份证到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属各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书》,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使用证明由配偶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向户籍地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需持以下资料到委托行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并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录入和登记。
(1)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2)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3) 借款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借款人婚姻状态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5) 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证明;
(6)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 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办理网点
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