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查询系统,如何查询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怎么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哪里
先从母校找起。各个大学基本都是学生毕业后档案也转移,这个是考验就业率等因素的,档案基本不会留在高校内。但是,为了慎重起见,还是要查查。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邮件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就算档案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是的档案去向。
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就六大流向:
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档案留校;
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
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怎么查询自己人事档案
1、档案应存放的地方。
有工作单位的人,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员工的档案会由单位寄存在当地人才市场。学生的档案是存放在学校学籍科。
2、社会人士查询档案的方法。
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或者人才市场。可以去单位档案管理处查询自己的档案。如果单位将员工的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自己的档案。
3、应届毕业生查档案的方法。
刚毕业的学生,档案会由学校寄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由于档案的传递较慢,毕业两个月以内档案还在学校学籍科可以查到;两个月以后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查询。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者人才网站查询。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生源地查询方法
1、通常来说,自己的档案一般都是自己学习工作的地方进行查询就可以了,这里举个例子:比如一名毕业生要查询自己的档案,首先登录自己生源地所在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这个用360搜索一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就会出现官网,点击进入。
2、这个时候可以选择好登录选项,登录自己的账号,如果没有,可以先用手机注册再进行登录。
3、点击登录,就会出现“毕业生服务”的界面。
4、用鼠标点击一下界面,然后向下滑动鼠标滑轮,在看到“自助查档”的时候点击进去,然后再点击进入“查询档案”。
5、进入“查询档案”,如果你的档案已经录入,那么你就可以仔细查看自己的档案了。
个人档案的查询有以下几条路线:
(1)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其他查询方法
1、档案一般都是跟随户口转移,你在哪个单位,档案就会存放在你所在的单位,学生档案一般是由学校保管,已经工作的人的档案除在单位的档案馆外,还有可能由公司寄存在人才市场,无业的人档案也在就业市场。
2、如果是存放在单位或者学校的,这个直接打电话问档案处调取自己的档案就可以了。
3、如果是放在人才市场,则可以打官方电话或进入官方网址进行查询。
4、毕业生中除了继续在学校读书的外,在学校的档案都会发生转移,的可能会转到继续深造的其它高校或就业单位、当地人才市场,未读书或未就业的则会直接转回原籍。
5、最后一步,如果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则可以问问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里应该是最权威的,记得去查询时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态度也要好点,应该可以得到较为准确的答复。
相关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