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个人档案网上查询
毕业生一定要做好本人档案的查询与确认工作。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大家务必重视自己的档案。不要自行保管、不要私自拆封、更不要弃档。在参加工作后职称评定和工作调动等都要通过档案审核。考研、考公务员、考编、出国、升学等必须开具相关档案证明。
应届生如果没有查到档案出档信息,请及时与自己的辅导员联系:
①如果缺少材料(报到证白联、学位授予决定、成绩单等),请及时补齐;
②档案馆每周四寄递学生档案,周三前送来的档案,经档案馆整理后当周可以寄递,周三以后送来的档案,必须到下周四寄递;
③您就业的单位必须确保有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如果没有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您的档案必须寄当地人才中心,寄递地址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否则档案有遭退回处理的可能。
1、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学生处负责将档案转递单位及时间等相关信息于七月下旬统一登录到学校官网,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
2、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需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需在“调档函”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3、报考研究生已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和学生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4、毕业生档案根据国家关于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一般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注明的接收单位,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
①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②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如:XX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XX省人力资源市场 、XX省人才交流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 、XX市人社局。
③毕业生(师范类)派遣到XX市教育局的,档案转递至XX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高校毕业生毕业多年后,查找自己了档案。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1、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查询,高校学生毕业后,学校都会按照相关规定将档案转递到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
2、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2014年90号文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转递到生源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3、如果在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等具备栏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工作过,还可以向单位咨询一下档案转递记录,查询一下档案转递方向,(不过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后,都会要求员工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档案调走,如果没有调走了,就会按照相关规定转递到对应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4、到母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询。学校是有档案转递记录,可以详细查到档案转递去向,以及档案转递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