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生育津贴怎么申请?苏州市生育津贴怎么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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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生育津贴怎么申请?苏州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要领取生育津贴,首先要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以及按照规定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等规定项目程序。当满足领取条件后,带着本人居民身份和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工作单位所开的《职工生育证明》等证件去所居住街道的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要持有《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

生育津贴,我和我老婆两个人都是园区的在职员工,都有正常缴纳园区社保。现在我老婆产假已经休完正式上班,我想咨询一下她的那一份生育津贴要什么时候发放,是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生育津贴是苏州园区社保参保女员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发放方式: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其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收缴。

2、生育保险补偿待遇采取女职工分娩后一定期限内的给付办法,即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填报《苏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表》,并附生育证、婴儿出生证、出院小结或死亡证明;流产的,须附医院出具的流产证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申领手续。

3、生育保险待遇的补偿标准,统一按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包括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其以上)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领取生育证的女职工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 补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拨付生育女职工所在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4、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凭《劳动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补偿,补偿标准为:流产的补偿400元;顺产的补偿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3600元。

5、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含上述第四条享受对象),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凭结婚证(或户口簿)、《生育证》、男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女方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申领手续。补偿标准为:流产的补偿200元;顺产的补偿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1800元

苏州园区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苏州园区社保参保女员工生育时是在苏州定点医院持卡结算生育费用的,生育津贴则在医院与中心对账结束后,中心会自动将此津贴发放至单位银行账户;

若会员是在户籍地或其他地区镇级以上医院生育的,生育津贴则是在员工至中心办理生育费用结算后的次月月底发放到单位银行账户上。

【注】 生育津贴由中心通过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托收银行账户发放生育津贴。

如单位需另外指定发放账户的,则需填写《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用人单位补贴发放账户登记表》,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交中心维护,但该账户须与待安置人员社保补贴账户一致。

苏州园区社保参保男员工护理假津贴申报流程

1、配偶生育时参保男员工所在用人单位汇总申报信息,并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2、中心审核材料及申领资格

3、审核通过后,中心按规定进行结算

4、中心于申报次月将护理假津贴拨付至配偶生育时参保男员工所在用人单位账户  

办理时限 发生费用后12个月内

办结时限 当场办理,申报次月到账。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市民卡;

2、住院期间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苏州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登记服务单》等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保男员工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5、 《C13:苏州工业园区参保男员工护理假津贴结算申请表》原件及电子档。

注意事项 男女双方均为园区参保员工,且女方生育时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中心将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直接在结算次月把护理假津贴发放至男方所在单位的单位账户,无需至中心办理申报。

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

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 =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2565元)的50%支付。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保险专家介绍,生育保险是五大险种之一,生育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强制所有符合参保规定的企业必须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分男女)参加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苏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方法:

1、本地生育的,参保人出院时将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交给医院正常划卡结算;

2、在外地生育的,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付手续领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