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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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1、浙里办APP缴款

  通过浙里办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主界面或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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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里办APP


  2、委托银行协议扣款

  缴费人已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并确保该账户为正常状态。未签约缴费协议的,请在缴费期内选择银行各网点签订缴费协议,或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端签订缴费协议,并存足应缴的保费。

  3、支付宝缴款

  通过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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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微信缴款

  通过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点击我要办理录入缴费人信息,录入完成后可为该人缴纳社保费。提示:同一微信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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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银行窗口现金和税务窗口刷卡

  其他事项:

  1、前一年度正常参保,现调出市外工作、求学并于异地参保、户籍外迁、准备参加职工医保、已死亡等不再参保2022年城乡居民的相关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中断或终止手续,同时,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银行缴费协议解绑手续,以免产生扣款;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等2022年中途参保人员若需继续参加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需重新缴纳2023年费用。

  2、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户籍迁出本县或死亡或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的,费用不予退还。

  3、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缴费记录或缴费证明查询本人的缴费情况。

 绍兴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方式如下:

  新生儿监护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1)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

  (2)持新生儿户口本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医保中心窗口或新生儿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窗口、医保通办点申请办理。

  注意:出生90天(含)内申请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到账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90天后参保,从缴费当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1、浙里办APP缴款

  通过浙里办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主界面或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2、支付宝缴款

  通过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3、微信缴款

  通过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点击我要办理录入缴费人信息,录入完成后可为该人缴纳社保费。提示:同一微信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4、从往年缴费情况看,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但缴费仍不成功的可能情形有:

  (1)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因遗失等原因换卡后,未再与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关联银行重新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2)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如因短信欠费补扣等原因);(3)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账户冻结;(4)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与存钱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不一致;(5)持有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为非新昌县发放的。

  5、参保人可同步参加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越惠保”,关注“越惠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

  6、参保缴费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0日,请务必把握好时间,逾期将无法缴纳!